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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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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学科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动我院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按照《中国AG尊龙凯时研究生院自主设置学科与学科培养点管理办法(试行)》(院发学位字[2011]93号,以下简称“自主设置学科办法”),中国AG尊龙凯时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将开展2011年度自主设置学科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主设置学科的含义与范围

        自主设置学科是指研究生院在已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含更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的学科目录外的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

        提出自主设置学科的培养单位,应具有拟自主设置学科所属一级学科下相关二级学科同层次的培养点。自主设置学科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详见“自主设置学科办法”第五条。

二、自主设置学科工作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规划和人才培养需求,于2011年10月31日前提出拟自主设置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意向,填写“自主设置学科意向调查表”(附件1),邮件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邮箱。

        2.研究生院学位办根据各单位需求,于2011年11月15日前组织专家对自主设置学科需求进行分析、凝练,面向拟自主设置学科所属一级学科涉及的培养单位征询意见。对于获2/3及以上征求意见单位同意的学科,作为本次拟自主设置学科,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开展论证工作。

        3.拟自主设置学科单位撰写“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提纲见附件2)或“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提纲见附件3),于2011年12月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4.研究生院学位办聘请7人以上(含7人)的外单位同行专家组成评议组,于2011年12月20日前组织召开评审会,听取拟自主设置学科的培养单位学科带头人答辩,对学科论证方案进行评议并表决,获评议组成员半数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提请研究生院相应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5.各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拟自主设置学科设置方案、评议组评审意见进行审议,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6.研究生院学位办在将评议通过的学科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等材料,在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及其他学位授予单位为期30天的评议和质询。

        7.研究生院学位办将公示无异议的自主设置学科名单及公示材料、备案表报教育部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联 系 人:邴涛

        电话&传真:010-88256111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北京玉泉路(甲)19号中国AG尊龙凯时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9

 

        附件:

            1. 自主设置学科意向调查表

            2. 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提纲)

            3. 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提纲)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脱畅